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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储蓄高产所(柜)奖励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0:22:46  浏览:936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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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储蓄高产所(柜)奖励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修订储蓄高产所(柜)奖励办法的通知

1989年3月14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成都、南京市分行:
总行曾在(88)建总计字第129 号《关于表彰奖励储蓄高产所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中,对高产储蓄所(柜)的表彰和奖励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为贯彻1989年全国建设银行工作会议精神,鼓励更多的所(柜)争创高产,使今年储蓄存款更上一层楼,总行对储蓄高产所(柜)的奖励条件作了适当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凡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大力吸收居民储蓄,储蓄存款余额每新增1000万元的储蓄所(柜),由分行随时上报,并附一份储蓄月报表及简要说明,总行审核后,在《每日动态》上刊登,并按季或半年集中通报表彰奖励。
二、从今年起,总行对储蓄存款每新增1000万元的储蓄所(柜),除通报表扬外,另根据具体情况每次给予10000 元的奖励。 总行奖给高产所(柜)的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储蓄所的基本设施或购买电子计算机等设备,其中10%可用于奖给个人。
三、争创高产储蓄所(柜),必须建立在扎实工作、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不能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各行要加强工作指导,如发现有意虚报者,总行要采取通报和必要处理。
四、为便于总行掌握储蓄高产所的有关业务情况,请分行按月并在下月的15日前向总行抄报一份储蓄业务月报表及其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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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12〕61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请示》(冀政〔2009〕16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邯郸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南部地区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邯郸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邯郸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515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内。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根据邯郸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和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订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稳步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赵邯郸故城、大北城等大遗址,八路军129师司令部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好支漳河、滏阳河、褚山等水体和山体,加强城市组团间生态廊道的保护和建设,划定城市绿线保护范围,突出生态宜居的城市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邯郸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邯郸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邯郸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邯郸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邯郸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8年6月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8年6月3日)

任命周兴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梁国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陈清、王竞、高正权、张允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批准任命:
刘夫畅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姚振兴、张耀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润均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魏怀礼、郭长年、杭尚增、王国桢、马负图、任民杰、黄锐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权维才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文献、黄林、杨生桂、黄建邦、苏杰儒、贺荣、贺德贵、康章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阎定础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道明、任曼君、乔苏雄、庄申远、申保成、雷震东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平根好、仲文、陈超、武树润、张培宇、杨毅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
解铁光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张光赤、纪兴祯、王景洲、连裴娥、贾毅生、左才、刘哲生、王德祥、孔彤云、黎迢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苏光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方行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李筠、曲夏川、钱峰、周来以、郑意娟、吴紫梅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张步选、张醒民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王吉仁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姚荃、王璞、周树澄、杨文林、许连和、高峻峰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张德全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王秀山、谭受伦、刘道三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吕维新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毛志奇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张育奎、李永耿、焦健吾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云广英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王谦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曾史文、杨华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荆枫、林影、陈维岳、许俊文、李正光、胡施、许百胜、吴作先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陈清云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郝子香、王绍曾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